
近日,由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市交研院”)参编的团体标准《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标准》(T/GDSTD 013—2026)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经广东省土地学会批准发布,于2026年1月19日起实施。本标准旨在填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标准空白,适应轨道交通发展新趋势,打造高品质城市轨道交通,加快建设交通强省。

《标准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市区线(地铁)和局域线(有轨电车)的新建、扩建和改建工程,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可参考使用。
《标准》规定了车辆基地、线路区间、车站主体及其附属设施、主变电所、控制中心五类建设用地指标。
坚持精准适配
确定车辆基地车均建设用地指标
《标准》在深度调研全省主流轨道交通车型的基础上,制定涵盖地铁A型、B型、Lb型、C型、D型及有轨电车的差异化车均建设用地指标。既确保车辆检修、停放、后勤保障等核心功能需求得到充分满足,又避免盲目扩大用地规模,有效破解了传统指标适配性不足的难题。
坚持弹性适应
明确线路区间宽度指标
《标准》研判盾构区间与地下结构的安全净距,充分考量地质条件、施工工法及安全防护等复杂因素对线路区间宽度动态影响,明确地铁线路区间宽度不应小于30m,当2条及以上线路共用走廊时,宽度应相应增加,为线路区间预留必要弹性空间。
坚持实证导向
科学设定车站主体
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指标
《标准》以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东莞等地轨道交通项目的实践案例为依托,合理设定地下地铁车站、高架地铁车站(路侧车站)和地面地铁车站的车站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指标。
针对地下地铁车站,进一步细化附属设施总面积及独立出入口、独立消防通道出入口、单座风井、冷却塔等单项附属设施的用地控制标准。
坚持系统衔接
完善交通衔接设施用地指标
《标准》针对当前
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、慢行系统
衔接不畅、换乘效率低等突出问题
👉新增交通衔接设施用地控制指标,将集散广场、非机动车停车场等衔接配套纳入指标体系;
👉明确不同类型衔接设施的配套要求,打通轨道交通衔接“最后一公里”;
👉强化轨道交通与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协同适配,助力提升轨道交通客流换乘和集散效能,使市民绿色出行更便捷、更有获得感。
《标准》聚焦用地管理规范化、精准化、集约化目标,深度剖析省内典型项目案例,构建适配广东省的轨道交通用地指标体系,有利于填补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标准的空白,推动用地管理从“经验判断”向“标准领航”转变,为项目规划、选址审批、用地管控、集约评价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科学依据。
来源: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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